广西北海市云南路正虹广场A座5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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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7日,北海市公安局接到自治区公安厅书面通知,北海至越南海上旅游航线从2008年4月1日起正式使用新安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办证系统,根据《通知》要求,4月1日航班起,参加北海至越南海上航线的参游人员及领队在申请办证时,每人必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须提交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同时,市公安局在受理环节必须面见申请人,为维护正常办证秩序,《通知》要求:提前一天(下午5点30分前)受理面见申请人的量至少要达到航班人数的70%,航班当天12点前受理量至少要达到95%以上,航班当天下午至上船前只能受理5%。
出入境通行证办证流程
1、海上航线团款确认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是营业部盖章签字,另一份留空白。(行程、接待标准、团款一一确认。)
2、游客身份证清晰复印件一份(或电脑扫描后打印),临时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才可办理。
3、游客相片:清晰,正面白底二寸免冠近照四张。(不得穿制服)相片背面的中间用圆珠 笔写上姓名。
4、盖章承诺书一份。
5、游客盖章名单一份,电子文件一份(与盖章名单一致)。
6、交办证资料时间:应在该航班前三天下午五点半前递交,如晚交资料的应加交一份保证书。(五一、十一、春节期间另行通知)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请点击我公司网站www.ztlyw.com下载,在“北海至越南海上航线办证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里。
提前三天提交办证资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4张2寸白底彩照(若是国家备案人员还要提供证明复印件)。
面见时需提交资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
3、户口本原件(若是国家备案人员还要提供证明原件)。
下列五种情况者不准出境: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未成年人员办证要求:
未满16岁的申请人须在监护人(父母)陪同出境,如果不是本人父母陪同出境须提交父母委托书及到当地派出所出示陪同人员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
关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解释:
参照《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下称《规定》),关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解释如下:
1、《规定》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公务员以及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2、下列国家工作人员(下称“登记备案人员”)申请因私事出国(境)须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出国(境)的意见。
① 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② 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县级以上金融机构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③ 各部门、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的人员。
如未属以上所列的国家工作人员,建议申请人出国(境)前向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咨询自己是否属于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
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办证要求:
须提交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单位意见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此证明义资料时复印件一并提交,原件须面见时再交。
以下不受理办证:
1、对申请人不来面见,材料不全或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北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不予受理。
2、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身份或材料有疑问的,按《规范》要求,北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须向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市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或其工作单位发函核查,对未复函的,北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不予签发出入境通行证,只有受理,审批环节完成后才可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