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泰安路27号如意大厦
参团出游,一般在报名时都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是有关部门受理投诉、司法部门审理案件的重要依据,是保护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因此,旅游者在出游之前应当与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合同构成要件包括:由广东省旅游质量监督所监制的标准合同、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旅游行程表、发票等。签合同时要留意各构件是否齐全,合同上有无加盖公章及经办人签名。行程表应包括旅行社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标准,若发生旅游纠纷,它是有力的证据之一,而且行程表一定要旅行社盖章确认,以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争议。
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判断与您签订旅游合同当事人行为的合法性
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应要求对方出示《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原件、《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以确定与您签订旅游合同当事人行为的合法性。
二、明确约定合同内容
旅游合同中应包括旅游行程、旅游价格和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在此,就有关内容提出如下建议:
——所乘坐的交通工具如果是火车,应注明车次、旅客列车等级(以T开头为特快旅客列车,以K开头为快速旅客列车,以L开头为临时旅客列车,以Y开头为临时旅游列车) 及软、硬座或卧铺位情况;特别是客运汽车一项,应就其产地、品牌、型号、有无空调、多少座等内容作明确描述。
——旅游景点一项,应包括您在旅行社所作广告中所见所有景点,并明确开始与结束参观时间,必要时,可将旅行社所作广告日程约定为合同的附件。在此,提请旅游者注意,旅行社在各种媒体上所作广告上的行程,如未在合同中说明,不能作为合同的正式内容。
——住宿标准中应注意对“标准间”一词的理解,只有在星级饭店里,“标准间”一词才有具体意义,一般旅馆、招待所的“标准间”是没有具体意义的,因而,当住宿设施是一般的旅馆、招待所时,应明确约定住宿房间内的床位数、有无卫生间、有无电视机、有无电话等设施、设备。
——购物一项,应明确购物次数、购物点名称及在每个购物点所逗留的时间。
——旅游价格一项,应尽可能地细化,明确到各项交通费、各住宿点的食宿费用、景点门票费、导游费等费用。
——违约责任一项,应包含纠纷处理方式、投诉受理机构等。
三、如果没有合理的原因,不要随意解除合同,否则您将承担由此而给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带来的损失,损失赔偿额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甚至会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关于这一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