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重庆/桂林,北海/重庆为飞机(含机场建设费,燃油费),当地空调旅游车,桂林/南宁为火车硬座;
2、住宿:全程住宿当地普通宾馆(非星级)双人标间(独卫、彩电,产生单男单女安排3人间或客人补足房差);
3、用餐:全程含餐5早6正(正餐八菜一汤,十人一桌、漓江船餐视为正餐,以当地口味为准);
4、门票:全程景点第一门票,加点自愿选择,如客人不参加自费景点,请客人在旅游景点外等候;
5、购物:全程进店10-11个购物点,客人可以不消费,但全陪及客人须配合地陪进入,如减少进店需补20元/人/店,希望转告参团人;
6、导游:地陪导游服务;
7、小孩12岁以下,含机票、旅游车位、半餐(不含火车上餐),(不含床位、门票、火车票及漓江船票自理);
8、行程中所列赠送景点,如不参加,门票概不退回。
航空保险费、 行程所标明自费项目、自由活动期间交通、餐费及导服;
桂林,中国的重点风景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她拥有得天独厚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被誉为世界最美丽的城市之一辈子,是闪烁在祖国南方、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的一颗璀璨名珠......
参团须知
1、 请客人带好有效证件(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小孩带户口簿原件(已满16岁未办理身份证的需在当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在飞机起飞前90分钟在江北机场国内出发大厅集合,若因客人自身原因造成误机,产生一切后果由客人自行负责;
2、 请客人提供与身份证一致的名单,以便我社出票,航空公司规定低于5折机票不能签转、更改、退票;
3、 抵离时间以实际航班为准,我社保留按实际情况调整景点游览顺序的权利,若客人要求不游览某景点,我社不于退还门票;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行程延误或变更所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本社协助安排;
4. 16岁以上的未有身份证者,请到当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否则后果自负;

| 出发地:重庆市 重庆城区 | 行程天数:5天 | 线路类型:国内线路 |
| 发团日期:8月日日发团 9月日日发团 10月日日发团 | 报名日期:发团前1天 | 线路主题: |
| 途经景区:(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