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西关正街英达大厦910室
01 必须由旅客亲自填写之《北玛利安纳群岛签证申请书》一份
注意:请使用正本申请表或清晰的复印件来填写,经多次复印导致文字含糊不清的申请表恕不接受办理。另申请表上所有资料栏必须全部填妥及真实填报,否则不予办理。
02 正本护照一份,有效期必须为六个月以上﹝由回程日期起计﹞
注意:护照内之空白签证页必须不少于两页或以上
03 清晰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
注意:户口簿复印件应包括有户籍地址页及申请者本人页
04 大一吋彩色近照两张
05 申请者请尽量提供以下经济证明文件,例如:银行存折、房产证、汽车行驶证、营业执照等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之复印件,比较全面的文件提供将有助于签证申请。
06 未满廿五周岁的在职人士需提供公司英文担保信正本一份﹝必须有单位负责人签署及盖上公章﹞及公司名片。
07 未满廿五周岁的无职业人士需由直系亲属﹝仅指父母、廿五岁以上同胞兄姊、夫妻﹞携同出行,否则必须由其父母授权之亲友予以同行,申请时其父母必须附上授权书作为申请文件之一。
08 已满廿五周岁的无职业人士须提供银行存折﹝须显示最近三个月内之提存纪录﹞、房产证、汽车行驶证、营业执照等多项资金证明文件之复印件,比较全面的文件提供将有助于签证申请。
09 如旅客持有旧护照并有出国旅游纪录者,请把旧护照一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