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空调旅游车;
门票:各景点第一大门票(不含所有娱乐、自费项目);
餐饮:一早三正餐(正餐至少8菜1汤、8--11人一桌、酒水自理);
住宿:双人标间、独卫、彩电(不含单房差);
导游:全程优秀导游服务;
保险:参加我们旅行社已含责任保险,特别赠送旅游意外保险。
1.以上“费用包含”中未包含项目;
2.私人消费;
3.若因天气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所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负。
大足石刻是重庆市大足县境内主要表现为摩崖造像的石窟艺术的总称。大足县是重庆市所辖郊县,始建于唐乾元元年(758年),以“大丰大足”而得名,是驰名中外的“石刻之乡”、“五金之乡”,全国首批甲级开放县,大足县历史悠久,人文景观、旅游资源非常丰富。县境内石刻造像星罗棋布,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摩崖造像多达75处,雕像5万余身,铭文10万余字。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2002年12月1日在摩洛哥历史文化名城马拉喀什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23届会议上表决通过,将大足石刻中的北山、宝顶山、南山、石篆山、石门山五处摩崖造像,正式列入世界文化遗产,进入《世界遗产名录》的神圣殿堂。
在不减少以上所列景点的情况下,旅行社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景点游览的先后顺序。
其它自费景点的选择以团队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安排游览,产生的超公里费自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