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旅行社借用办事处的名义,建设了所谓的"甘南寻梦香巴拉旅行社XX部"网站,并四处散发冠以寻梦香巴拉等为题的各类旅游促销广告,经我社核实确认,这些旅行社(网站)没有依据相关规定,在我国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合法手续。我社任何部门也没有授权其发布任何旅游信息。
任何所谓的"甘南寻梦香巴拉旅行社XX部"或"XX寻梦香巴拉XX"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我社名称,已严重侵害了我社的声誉。日前,我社郑重申明,"寻梦香巴拉"这一名称属于甘南寻梦香巴拉旅行社所有,是经过各有关部门审批的,是我社的专有名称,要求所有机构不得使用寻梦香巴拉或类似名称。
在此我们郑重申明:甘南寻梦香巴拉旅行社惟一合法拥有寻梦香巴拉称谓,所谓"XX寻梦香巴拉XX"必须立即停止侵害行为,我们将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力。同时,请各旅游机构及游客注意,甘南寻梦香巴拉旅行社对非法"寻梦香巴拉"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甘南寻梦香巴拉旅行社"的官方站点(www.517gn.com)已正式备案,尽情广大同业及游客登录指导。
甘南寻梦香巴拉旅行社
200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