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塞班往返机票,塞班签证费手续费¥150,上海出境机场税¥90,塞班机场税¥120,天宁岛五星级酒店双人标准住宿,行程内餐食,旅游用车,行程内景点第一门票,中文导游。
以上费用不含行程外景点,小费(USD15),个人消费及自费项目,旅游意外保险,因交通延阻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失,上海机场税90元/位(12岁或以上)、塞班机场税120元/位(2岁或以上)及签证手续费150元/位及燃油附加费450元/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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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团体机票指定日期来回,不可更改日期及不可延期停留。
(2)小童(不足12岁者)占半房跟成人同价,不占床者按成人团费减收人民币400元。
(3)团体至少30人或以上方可安排独立包车。
(4)随团旅客需另行支付塞班当地导游服务费(不含领队服务费)给导游:五天团每位15美元,六天团每位20美元。
(5)如出现单男或单女的情况,贵司请尽量安排该客人与其它同性之团友或领队并房,本公司将于出发前两天通知是否可以并房,如未能并房者,可选择与同行亲友共享双人房并加床(加床者按占半房收费,即三人一房);如客人不愿意与同行之亲友共享三人房,就需支付单人房附加费,以享用单人房间。
(6)请于订位确定后两天内支付订金每位人民币1000元,方可确定留位。请于出发前不少于十四天支付机票费用每位人民币2600元,否则本公司有权取消其订位,已付之订金恕不退还,团费余款需于出发日三天前清付。
(7)机位确认后,若于出发前十四天之前取消者,则扣除订金每位人民币1000元;出发前十四天内取消者,则扣除机票款每位人民币2600元;出发前三个工作天内取消者,则扣除应付团费之80%;出发当日取消者,则扣除100%全数团费。
(9)退票及换票加收人民币100元。
(10)本公司保留有随时修改以上价格及条款之权利。
(11)签证所需资料:护照原件(有效期6个月以上);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申请表(我社提供),财产证明[车本、房本、存折(每人至少3万)复印件均可],25岁以下需提供在职证明。
(12)全程三星,若全程为四星住宿则价格为48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