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的签证办理
2005-10-17 16:59:00 乐途旅游 字号:[大 中 小] 选择背景色:
我来说两句
一、捷克签证须知
如申请者的护照签发地为上海、浙江、安徽及江苏省,则应在捷克共和国驻上海总领馆递交赴捷签证的申请。其它申请者应在捷克共和国驻华大使馆签证处办理签证申请。
捷克共和国驻华大使馆签证处办公时间:
星期一,星期三,星期四上午8: 30-10: 00
地址:北京建国门外日坛路
邮编:100600
捷克共和国驻沪总领馆签证处办公时间:
星期一,星期四上午9: 00一11: 30
地址:上海淮海中路1375号葵花大厦12B
邮编:200031
二、签证以及签证处信息
申请者需亲自递交其签证申请。如果符合要求,对短期停留签证的处理时间通常需要5个工作日。
根据捷克共和国移民法,对短期停留签证申请应在不超过30天内作出答复,对于长期停留签证申请应在不超过120天内作出答复。
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以及递交所需的相关文件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即使获得签证也不能保证能自动进入捷克共和国,最后的决定权在于边境上的捷克移民局官员,他们的决定是最终的,也是不可改变的。每名申请者都有义务在边境检查时,根据边防警察的要求出示医疗保险的证明。
赴捷的签证申请还需提供其它文件材料。在所有文件材料中,除申请者的户籍证明、护照以及照片以外,其它材料的有效期为180天。
三、申办赴捷签证的要求
短期签证(停留用期少于或等于90天的签证)
——护照有效期在其计划离开捷克时,不得少于90天
——一张照片
——经捷克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管理局公证过的赴捷邀请函原件
——已预定好的有确定往返日期的往返机票及机票复印件
捷克共和国驻华大使馆还可以要求在申请上述签证时出示其它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