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历史和餐饮文化著名品牌缺失亟待引起重视

2007-1-31 10:29:00  乐途旅游  字号:[ ]  选择背景色:图片 图片 图片  我来说两句

拥有“广西商标大市”之称的桂林这回应该有点笑脸了:日前,经广西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确认,自治区工商局认定了112件注册商标为广西著名商标(有效期为2006年12月至2009年4月)。在这些商标中,我市天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的15件注册商标榜上有名。此外,“天和”、“三金”、“雪芙莲”等商标连续3次获广西著名商标;“五丰”、“啄木鸟”、 “世外桃源”商标为首次认定的广西著名商标;“世外桃源”成为广西首件旅游服务著名商标。

据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已经注册的商标达3700件,广西著名商标24件,驰名商标3件,是广西拥有注册商标和驰名、著名商标最多的城市。桂林旅游业名扬中外,因旅游品牌的塑造比其他商品品牌要复杂,且成本较高,因此,我市多年来尚无—知名旅游商标品牌。此番山水旅游公司的“世外桃源”商标成为广西首件旅游服务著名商标,是个突破。它既为今年桂林旅游的“品牌提升年”带来了可借鉴的建立自主产权、创造无形财富的典范,也将为桂林乃至广西旅游业提高品质、创建品牌起到推动作用。这名负责人称,桂林是广西唯一为国家指定的知识产权城市,工商部门将与各部门配合,根据《桂林市“十—五”商标发展战略》,积极指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努力培育—批主业突出、拥有自主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争创广西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以提高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为桂林的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在谈到我市此次“广西著名商标上榜”情况时,市版权保护协会负责人认为,我市历史和餐饮文化著名品牌的缺位现象亟待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他说,虽然桂林企业商标品牌意识在不断增强,旅游服务著名商标品牌也有“零”的突破,但目前无—件叫响全国的历史文化、旅游餐饮服务知名商标品牌,而且版权保护意识薄弱,其品牌形象、形式和广告宣传常被人效仿,需要引起政府重视,企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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