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规:凡擅闯楼兰遗址罚10万元

2007-4-18 10:04:00  中国旅游网  字号:[ ]  选择背景色:图片 图片 图片  我来说两句

今后,在新疆境内,凡违反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组织旅游者进入类似楼兰遗址这样的未开放文物保护单位参观、旅游、探险的,组织单位将可能面临最高10万元的罚款。

新疆的楼兰古城和楼兰美女声名远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提出,类似楼兰遗址这样的未开放文物保护单位,一旦被人为破坏,损失将无法挽回。

3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文物保护法>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根据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提出的意见,修改后的《办法草案》,加大了对擅进未开放文物保护单位的处罚力度。

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桐介绍,修改后的《办法草案》还增加了对科考进入未开放文物保护单位的要求,规定其应当持科考项目方案及相应批准文件报经自治区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才能进入。

如果这篇文章资讯有误,请以评论形式进行补充,或者邮件通知乐途

emailqqprintclose

不支持Flash

·冬季境外出游酷体验 ·蜜月之旅 我做主 ·德国:千种选择国度 ·澳大利亚:海洋阳光世界
·瑞士:烽火中的乐土 ·芬兰:北极圈内圣诞节 ·韩国:德寿宫景区 ·印度:泰姬陵景区

相关线路推荐(国内 新疆)

  出发线路

  当地周边与地接线路

不支持Flash

目的地指南

周边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