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我们”是谁?
2007-6-26 14:11:00 乐途旅游 字号:[大 中 小] 选择背景色:
我来说两句
编者语:针对“外资旅行社7月1日起,将取消对外商投资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并对外资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实行国民待遇。”相关新政策的颁布和实施,第一时间联系到了中科院旅游研究中心副主任戴学峰。他直言不讳的道出自己的观点,中国旅游业内的存在严重的保护过渡,真正的开放才是中国旅行社行业走出困境、谋求发展的捷径。
今年年初,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从2007年7月1日起,将取消对外商投资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并对外资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实行国民待遇。尽管这已经是迟来的开放,但至今没有实施细则出台。旅行社的开放就那么难吗?早在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初,就有言论认为外资旅行社进入后对“我们”有各种冲击,必须对我们的旅行社实行保护云云,高高的门槛限制了外资旅行社的进入。至今旅行社的开放依然不彻底,究其原因,无外乎对“我们”的保护,但“我们”是谁呢?
让我们从国家、旅行社、旅行社就业人员和旅游消费者几个方面看看需要保护的“我们”吧。
首先,从国家行政管理的角度看,随着外资旅行社的全面进入,我国旅游业的“蛋糕”将做得更大,国家的税收将增加。从于旅行社行业的看,外资旅行社的全面进入,有利于促进我国旅行社行业垂直分工体系的形成和完善。总之,进一步开放旅行社对国家行政管理有益。即便从国有资产角度看,对于国有旅行社,一方面旅行社属微利企业,其资本收益率本来究不高;另一方面国有旅行社资产相对较小,在国有资产盘子里的地位微乎其微;更重要的是,按照“十五大”提出的国有资产退出完全竞争性领域的思路,国有资产本来就应逐步退出旅行社行业。因此,进一步开放旅行社行业对国家有利。
其次,从旅游者的角度看,更多的外资旅行社进入后,旅游者将可享受更好的服务,特别是出境旅游将更便利。因此,进一步开放旅行社对旅游者有利。
再次,从旅游从业人员角度看,优秀导游员、有为管理者等择业的选择余地更大,还可以在外资旅行社牟取更好的职位。(其实现在已经有不少人才开始在外资旅行社就业。)因此,进一步开放旅行社对优秀从业者有利。
因此,入世后对于国家、消费者、有为从业者都是非常有利的。对于个别依靠特殊地位生存的旅行社、对于尸位素餐的旅行社管理者、对于损害旅游者利益的不法导游等则非常不利。而对这些人的不利,却是使整个旅行社市场更健康发展的条件。结论很简单,进一步扩大旅行社行业的对外开放,对中国旅行社业是大大地有利。
那么何来对“我们”的保护呢?
绝大多数人是不自觉地站在了计划经济时代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包办一些的立场上。按照这种观点,一个行业内,(相对的)大型国有企业的利益就是所有企业的利益,也就是消费者的利益、从业者的利益,自然就是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了。
同时也不排除极个别即得利益者,打着“我们”的大旗,把自己的利益讲成是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
让我们擦亮眼睛,认清“我们”背后真实的我们,为了我们自己的利益,同时也是为了国家的利益,支持加快旅行社行业的开放,真正保护好我们的利益。作者:戴学锋
注:本稿件为乐途旅游独家采访稿件,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