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游泡汤 “驴友”欲索回团费遭拒
2007-6-7 17:01:00 新浪旅游 字号:[大 中 小] 选择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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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方早报
参加自助游却弄错了集合地点,想要索回1000元预付费遭拒,林女士将这场湖北自助游的组织者告上了法庭。昨日,上海市卢湾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名额被他人利用
原被告双方认识于茶座。今年67岁的林女士表示,已经参加了10多年的自助游,当茶室的一位老人提议去湖北游玩时,林女士一口答应了下来。
由于非旅行社团组织,“驴友”们自行策划路线、联络车辆,决定在去年10月12日出发,因为AA制的自助游,所有参加者都必须预付1000元。
为此,林女士将1000元钱交给了余先生,后者给了一张座位表和一份注意事项,而安排林女士入座的位号是33。
但在出发当日,林女士一人在人民广场附近的三角花园苦等,但最终因集合地点出了差错导致未成行。
而林女士欲索回预付的1000元遭到了组织者余先生的拒绝,后者认为,“中途退团,车费、保险费不退”是自助游的惯例。
但林女士在法庭上表示,“如果我没有成行,属于我的位子应该空着,损失理所当然应该由我埋单。但成行的朋友表示,当天大巴士不仅坐满了位置,甚至还有一个人加座。”
凭借朋友的证词,林女士要求退款,而查看旅游明细账单也被告知“无权查看”,因而提起了这场诉讼。
被告:不退款是惯例
对此,余先生作出了解释,“出发那天本该早上6点半在上海博物馆两侧候车,等了30多分钟也不见林女士来,我们还派了6个人在附近寻找。”而参加自助游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不能成行,钱款不退。“这在注意事项中写明的。”余先生说。
然而,在一行人赶至湖北宜昌时,余先生保管的钱款遭窃7000余元。余先生的代理人孙先生表示,“驴友”们原先每人都应退款224元,但有人提议给老余补贴一点,因此参加自助游的每位老人补贴给了余先生114元。在自助游结束后,“驴友”们每人拿到退款110元,林女士则拿到退款224元。
孙先生表示,出行时原本安排的大巴士为34座,但临时换成了32座,但由于林女士没来,实际成行的是33人,车上有一名老人坐了加座。
庭审临近结束时,双方对退款金额的分歧太大,调解并没有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