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费被驴友用掉,自助游领队被告呼冤枉
2007-6-7 17:03:00 新浪旅游 字号:[大 中 小] 选择背景色:
我来说两句
来源:上海法治报
团费被驴友用掉,自助游领队被告呼冤枉
原告,林阿婆,67岁;被告,余阿伯,81岁。
“钱虽然是我收的,但不是我一个人用的,怎么我就成了被告?”尽管已经坐在了被告席上,满头白发的余阿伯眼里还是写满困惑,直楞楞地盯着对面原告席,似乎想从同样白发苍苍的林阿婆的脸上找到答案;而林阿婆的回答斩钉截铁:“你是组织者,就该负责赔钱!”
余阿伯始终不敢相信,大半年前差点成了自助游“驴友”的林阿婆,会为了追讨620元旅费将自己告上法庭。而林阿婆也十分无奈,交了参加自助游的费用却没能成行,而众“驴友”们却迟迟不肯将钱退还给她,只能向组织者之一的余阿伯追讨。
就是为了这620元自助游费,两位老人不惜在法院对簿公堂;昨天卢湾法院在开庭审理此案后,并未做出当庭判决。
67岁林阿婆:
“33个‘驴友’,凭啥花我的钱?”
“如果在去年10月12日那天,我赶上了旅游车,那么这一切就不会发生了。”
法庭上,尽管已经年过半百,但原告林阿婆轻声细语地回忆大半年前发生的事,仍丝毫不含糊,“在我没去旅游的情况下,不仅有人占了我的座位,事后他们也没将车费退还,这是我不能接受的。”
2006年10月9日,林阿婆带着1000元现金,找到了余阿伯,“我喜欢旅游,听说他要组织去湖北的老人自助游,我就报名参加了。”
林阿婆回忆说,旅行团出发日期定在10月12日,所有参团的老人都是自愿报名参加并采取自助游的方式。
“老余和其他两人是活动的组织者,他主要负责收钱。”因此,林阿婆把1000元“预收费”交到了余阿伯手里,并换回了一张“座位表”和一份“注意事项”,“每个人在旅游大巴上的座位都是事先确定的,我被安排在33号。”而那份“注意事项”上则特意写明了:“准点发车,误车不等”。
然而三天后,林阿婆还是误车了,本来说好在上海博物馆集合,她却弄错上车地点等在了别的地方,“我并不知道他们这些组织者的联系方式,所以最终没能赶上车。”比对着那份“注意事项”,林阿婆觉得误车是自己的错,“所以当时我没想过去要回团费。”
可当旅行团回来后,从其他“驴友”那里打听到的消息却让林阿婆大吃一惊,“我没去,但车上本该属于我的座位却被别人‘占’了。”不仅如此,当“驴友”们最后结算完,林阿婆只收到了退还的224元“预交费”。
想来想去,林阿婆始终觉得不对,“如果位子空出来了,我愿意为‘浪费’的这个名额付钱;但位子明明有人坐,为什么还要收我的钱?”明明没有参加自助游,700多元的费用却不予退还,甚至还要为别人“埋单”,林阿婆终于忍不住了,“收我的钱,还不给我出示帐单明细!”
一怒之下,她将组织者之一的余老伯告上了法庭,要求其退还620元,“我体谅组织者的辛苦,愿意他少退些,也愿意承担诉讼费。”但林阿婆说,即便是为了出口气,这六百多元她也一定要拿回。
“他(余老伯)是组织者又是收钱者,我就告他!”法庭上,林阿婆这样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