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严格旅游市场执法 规范门票价格监管
2007-9-13 13:19:00 新浪旅游 字号:[大 中 小] 选择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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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27日,按照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侯晓春的指示要求,针对游客投诉灵泉风景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违反门票价格规定,对遂宁市本地游客没有给予票价优惠的现象,市旅游局高度重视,局长邓为立即责成旅游执法支队负责调查处理该投诉案件。市旅游执法支队立即联系并会同市物价局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认为灵泉风景区对遂宁本市居民、香客销售的门票价格违反了《四川省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管理办法》、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二十八期)、遂宁市物价局《关于灵泉风景区门票价格的复函》(遂价函[2006]142号)等规定,游客投诉的情况属实,予以立案调查处理。
为了维护景区的正常经营秩序,保护游客的正当权益,纠正涉旅企业的违规经营行为,根据《四川省旅游投诉暂行规定》、《四川省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管理办法》、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二十八期)、遂宁市物价局《关于灵泉风景区门票价格的复函》(遂价函[2006]142号)的规定,市旅游执法支队在充分调查取证基础上,于8月28日依法给灵泉风景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灵泉风景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于8月30日前改正违反门票价格规定行为,并将改正情况于8月31日前报告市旅游执法支队。
灵泉风景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整改行动迅速,于8月29日制定了整改措施,对景区相关部门及岗位人员重新进行了培训,明确了在处理门票价格差异过程中曾经出现和可能出现的新问题的相应处理办法;制作了价格公示牌,在游客主入口处对优惠门票的享受条件和验票原则作了公示说明。
1、从2007年8月29日起,对遂宁本地居民(含三县两区)门票价格一律执行5元/人次;
2、符合免票和皈依证、学生证优惠条件的客源群体优惠政策保持不变;
3、凡是持本地优惠门票的游客,实行“一人一证一票”的检查原则。凡持本地优惠门票,如不能提供本人身份证件的本地游客一律视为外地游客,须按照景区次票价格购买门票;
4、景区管理部门将为本地游客设立专用通道,落实专人负责门票、身份证的查验工作;
5、导游讲解费和停车费标准保持不变。
来源:四川省旅游信息中心









